《貴州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(暫行)》
貴州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(暫行)
為加強貴州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,保障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和貴州省的有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一、適用范圍
本實施細則適用于貴州省各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。
二、經費來源
基層工會經費來源主要包括:工會會員會費、基層工會組織工作經費、工會活動經費、其他經費等。
三、經費開支范圍
基層工會經費開支范圍主要包括:工會組織工作經費、工會活動經費、工會會員會費等。
四、經費審批程序
1. 基層工會應制定經費收支預算,經工會會員代表或工會負責人簽字批準后,報上級工會審批。
2. 基層工會應建立經費開支報告制度,及時將經費收支情況向上級工會報告。
3. 上級工會應加強對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審計,確保經費收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。
五、經費使用原則
1. 基層工會經費應主要用于基層工會組織工作,不得用于其他開支。
2. 基層工會經費應嚴格按照預算和開支范圍開支,不得超預算或超范圍開支。
3. 基層工會應加強對經費的管理,建立經費使用情況報告制度,定期向上級工會匯報經費使用情況。
六、經費開支標準
1. 基層工會經費開支標準應根據(jù)當?shù)貙嶋H情況制定,并應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程序審批。
2. 基層工會經費開支標準應根據(jù)實際情況進行調整,以適應社會發(fā)展和工會工作的需求。
七、其他規(guī)定
1.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應遵守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。
2. 上級工會應加強對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審計,確保經費收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。
3. 本實施細則由貴州省工會制定,并于頒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